72歲清潔工暴雨險沖落山 -- 2008-06-30
一名早屆退休年齡的72歲老婦,疑為生計任職食環署外判清潔工,昨晨與工友到山頂工作時突遇暴雨,瘦弱老婦被瀑布般的雨水沖至步履不穩,跣腳跌倒後滑行4米,跌在山坡邊緣。工友見老婦身處險境,將她揹到安全地方。老婦送院時渾身濕透不斷顫抖,幸治理後無大礙。
現場為山頂漆咸徑1號對開一條陡斜小徑,該處貼有警方告示,指白加道至梅道一段山徑被沙石堵塞,本月8日起封閉,並於20至26日清理。惟近日天氣不穩,現場一直未能清理,至今仍然封閉。由於昨晨曾下大雨,雨水及污水湧上小徑,恍如瀑布般直衝落斜路。
跣腳滑至山坡邊緣 工友救回
受傷老婦廖×棠(72歲),於食環署外判清潔公司任職。昨晨10時許,廖婦與另外3名尼泊爾籍工友,冒著滂沱大雨到山頂清理沙石及樹葉等垃圾雜物。眾人沿漆咸徑步行約200米至一條陡斜小徑時,雨水不斷湧下,廖婦步履不穩跣倒,一度衝前滑行4米,不斷驚呼求救,險象環生,猶幸其身體停在小徑,若直墮山坡則後果不堪設想。
現場女工友致電在另一方的兩名男工友求救,眾人合力協助腳部扭傷的廖婦返回安全位置等候救援。警員到場後,立即讓廖婦坐上警車,她驚魂未定臉色蒼白,需用氧氣罩協助呼吸,送院治理後無礙。
食環署:外判商聘人無年齡限制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規定承辦商必須確保僱員在安全環境下工作,承辦商要提供所需工具,並要遵守勞工法例,包括為員工購買保險。署方無要求承辦商限制聘用者年齡,只要求承辦商聘請可勝任工作的合適人選。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黃珮欣表示,除八號風球及黑色暴雨警告外,即使紅色暴雨警告,外判清潔工人仍需照常上班。如遇天氣惡劣,為免發生危險,工人不應繼續工作。
Source : 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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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年經濟復蘇,工作機會驟增,清潔行業缺乏年輕人加入,長者成為行內的主力。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組織幹事李劍曼指出,年老無依的長者學歷不高,工作選擇不多,只能出賣僅餘勞力,任職清潔工謀生。
雖然清潔工種並無「年齡歧視」,但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直斥,很多清潔公司聘人時想得很「絕」,由於60歲以上提早退休的僱員毋須繳付強積金,聘用長者便可省掉一筆供款。李又指出,清潔工作毋須高學歷、高技術,更不用「見人」,故相關公司亦樂意聘用長者。
年齡愈大 勞保賠償愈少
李表示,根據勞工法例,僱主必須替員工購買勞工保險,若員工在工作期間造成永久傷殘,賠償金額會視乎年齡及傷殘程度而定,故員工年齡愈大,所獲賠償愈少。以昨日受傷的72歲老清潔工為例,若100%永久傷殘,最高賠償額為48個月薪金,否則病假期間只能獲五分之四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