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牌仔玩「飄移」被判罰款 -- 2008-11-01
「新牌仔」今年年初凌晨於新娘潭路欲展示「飄移」玩命技巧,豈料尚未示範已告失事,車上一名女童傷重死亡,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的司機,被裁定表證不成立,但由於他早前已承認不小心駕駛罪等名,昨被罰款5000元,但毋須停牌。現仍任職司機的被告另承認兩項駕駛私家車時後排座位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罪。 生還的兩名女乘客昨出庭供稱,事發於今年1月14日凌晨約零時40分,事主駕駛一輛私家車載3名女童,沿大埔新娘潭方向行駛,現場多彎路,雙程道路以雙白線分隔,時速限制為50公里,當時天色明朗。其間有人提議事主示範「飄移」技術,事主表示同意,並打算駛往較寬闊的道路示範,惟掉頭轉往大埔方向時,私家車突然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鏟上石壆後不斷打轉,撞向路旁燈柱,私家車繼續移動了22米始告停下,車身嚴重損毀,各人均有受傷。警方到場後,事主稱不知何故失事,但承認後座乘客未有繫上安全帶。警員發現後座一名女童失去知覺,頭部重傷,肺部瘀腫,送院後延至早上11時不治。私家車經檢驗後發現事發後其中3條輪胎泄氣。
Source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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