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誤飲火酒 女嬰吞防潮珠 醫生籲家長收妥危險物品 -- 2010-02-16
青衣及離島坪洲昨先後發生兩宗兒童「禍從口入」意外。其中在青衣長青村青梅樓,一名5歲男童昨午3時許與母親到外公家拜年時,在桌上拿起一樽「礦泉水」飲用,未料樽內液體原來是火酒,男童喝下一口後即時吐出,在旁親友見狀即他大量喝水並報警將他送院。
誤飲火酒的5歲男童姓冼,他事後由39歲姓李母親抱著送院檢驗,相信無大礙。現場消息指出,該「水樽」樽身已寫上「火酒」警告字眼,惟男童年幼看不懂,仍把它當開水飲用。事件中無人被捕,案件列「有人意外受傷」處理。
不懂警告字眼 火酒當開水
昨日下午約2時,一對居於離島坪洲的外籍夫婦懷疑其20個月大女嬰誤吞防潮珠,二人大驚報警,由飛行服務隊直升機送到灣仔直升機坪,再由救護車轉送東區醫院檢查。
坪洲女嬰直升機轉車送院
香港醫學會副會長兼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提醒家長,必須妥善管理有可能對兒童構成危險的物品如藥物、化學品和利器等,應放在遠離兒童接觸到的位置並鎖好。他又強調,擺放有關物品的器皿絕不應與食物容器雷同,否則會令兒童誤以為是食物放入口中,「例如以水樽盛載火酒,雖然樽身寫上警告字眼之類,但兒童根本看不懂,只會以為是飲品。而防潮珠本身形狀似糖果,若擺放不當讓兒童接觸到,亦會令他們當是糖果般放入口中」。
兒童「禍從口入」的家居意外時有發生,其中一宗嚴重事故發生在去年4月,一名3歲男童在沙田隆亨村家中誤飲從事首飾加工業母親帶回家、以水樽盛載的「山埃電鍍水」後中毒昏迷,一度危殆,其母事後被捕。男童其後逃出鬼門關,但腦部組織永久受損,至事發後3個月,他再被發現昏迷家中,送院後不治。
另外,一名20個月大的男嬰,去年4月在將軍澳景林村寓所與3歲兄長爬進曾祖母底玩耍,誤飲以雞骨草樽盛載的火水,他在送院搶救後情況一度嚴重,幸其後轉趨穩定。
Source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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