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港珠澳大橋 工傷採訪手記 -- 2017-08-06
【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動工6年多,發生200幾宗工業意外,造成9死275傷(註)。 9條生命,近300人受傷,寫新聞絕對可以形容數字為「觸目驚心」,但說穿了,常人看「9」、「275」還不是一堆阿拉伯數字? 不痛不癢。猶如你看到一把刀在桌上,和一把刀直插你心臟的分別。 而我在這兩年的採訪,訪問了4個工傷家庭,近距離看到插在他們身上無形的刀,那傷口仍在滲血,雙眼仍在淌淚。 我發現一個人死了近3年但無一張死亡證,目擊失效的勞工制度和調查程序不斷傷害家人,我親歷勞工處封鎖違法僱主的名稱和資料,多年來被工會批評包庇縱容。 做記者12年,我汗顏從未寫過3000多字的長文,但今次硬着頭皮希望以粗疏的文字喚起大家的關注。 如果9死275傷已經無法扭轉,我們怎樣避免對家人的二次傷害? 怎樣幫助無辜的死傷工人討回公道? 又怎樣防止「10」和「276」的出現? 一、死無對「證」 今年5月我收到港珠澳大橋死者家屬謝道鴻的信息,他說弟弟的死亡證還未有消息,但向僱主索償的3年民事追溯期就快完結,他又急又無奈。我們之後相約做訪問,他最初不想驚動謝媽媽,怕再撕開她的傷口,但最後謝媽媽說願意上鏡憶述兒子的故事。 兒子謝道,死時43歲,因為地盤起重架扯着工作台倒塌,做測量的他在15米高處墮地,當場身亡,另有3名工人受傷。意外那一晚是2014年10月19日,謝媽媽說兒子晚上10時多離家往東涌地盤上班,凌晨一點多家裏電話響起,警察叫她趕去北大嶼山醫院。她氣急敗壞坐的士去,到醫院門口見兩個工友坐在地上哭,她大驚,入醫院已見兒子「睡」在牀上:「他樣子很安詳,像睡了覺,只是耳下有一個洞,在流血。我摸他,還暖暖的。我當然要摸他,自己兒子怕什麼?我由頭摸到腳,仍有少少暖。那時候我只懂得哭,什麼都說不出。」 她在訪問時鉅細無遺地憶述當晚的每一個細節,重複每一段和警察、和護士、甚至和的士司機的對話,還有兒子上班前的每一句閒話家常。她像出了神般跌入當晚的深淵,然後又墮進恍如昨天的舊日子,絮絮不休地訴說兒子童年吃孖條雪條分兩次吃,飲茶去排隊等位,某年暑假瞞着她去地盤茶檔打工幫補家計,猶如壞了的錄音機重重複複,跳不出來。她沒有哭,我聽着聽着卻流下眼淚。她說:「佛經說太掛住,他會走得不安樂。我也不想,但畫面要湧出來沒辦法。」 謝家很想有一個完結。意外後家裏大裝修,丟掉謝道大部分的遺物,以免觸景傷情,無奈現實不放過他們。人死了,卻未完成「死亡」的法律程序,謝道未有死亡證,謝家無法處理他的銀行戶口、強積金、保險等。結果謝媽媽到今天仍收到兒子的稅單、保險信、銀行帳單等,每封信也像一把刀插向她。她一說到死亡證便露出憤恨:「這條攞命橋,出一張證有幾難?政府部門!」 幾時有死亡證? 無部門答到 謝道至今沒有死亡證,因為他的「死因」不明不白。先解釋「死亡」的程序,在香港,人死了需交入境處登記,領取一張死亡登記證明書,俗稱「死亡證」,但法例規定登記需附上死亡原因,而所有非自然死亡必須由死因裁判官裁定,例如致死的傷,死亡時間、地點、經過等等。死因裁判官會參考警方調查報告和驗屍報告等,如一切清晰無可疑,便可轉交生死官登記,有需要會召開死因研訊釐清。 不過謝道近3年前的死亡個案,仍停留在調查報告階段。死因庭回覆謝家說正指示警方跟進死亡調查報告。我們問警方,警方說去年已先後3次提交和補充調查報告,現等候勞工處的檢控工作再跟進調查報告。而勞工處的職安檢控仍在法庭審訊中,司法程序未完成。簡單來說,死因庭說等警方,警方說等勞工處,勞工處又等法庭審訊。究竟謝家幾時才有死亡證?沒有一個部門答得到。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說,3年實在太漫長,對家人是一種二次的傷害。他說一般工業意外辦理死亡證至少要18個月,因為涉及不少部門和調查工作,又要等所有刑事審訊完結,所以家屬苦等亦無可奈何,只不過近年愈等愈久。他指過程中,勞工處和警方又不會主動通知家人調查進展或執法行動,家人只可以不斷打電話追問,但很多時候也是一無所知;同時間家人要處理索償,奔走法庭法援,如果遇上僱主不承認工傷便更麻煩,因勞工處只可調解,家人最終都要到法庭討回公道。陳錦康嘆一口氣:「唉,我們現在處理的死亡個案,很多制度很多程序要家人再次接受傷害,不斷去令他們覺得件事未完結。他們家人已過身,其實是否應該盡力協助,讓他們知道事實的真相,讓他們慢慢平復,而不是製造一些困難令他們不斷摸門釘。」 二、不披露違規僱主名稱 陳錦康最憤怒的是勞工處不披露僱主資料,他一個大男人在訪問中氣得哭出來。他說有些工傷致命個案,家人不知道僱主是誰,勞工處又不肯披露,結果要家人在地盤派傳單苦問,又有很多個案僱主不肯見面調解,但勞工處以私隱為由不向家屬提供公司地址電話。還有他說多年來想建立工傷「黑名單」,將勞工處每年逾千宗檢控個案整理,記錄被檢控的僱主或公司,但勞工處又不肯公開檢控名單,封鎖違規僱主的資料。陳錦康憤言﹕「勞工處是掩飾違規公司的罪行,變相包庇了他們,縱容他們繼續違法。這些是法庭的公開資料,只是我們工友不容易去法庭查閱。」 為何勞工處不披露違規僱主的名稱?我6月9日以《鏗鏘集》編導的身分,電郵查詢港珠澳大橋200幾宗工業意外,涉及的僱主名稱和相關調查報告,在7月4日再追問當中被成功檢控的僱主名稱。勞工處7月10日回覆:「現正諮詢及研究律政司方面的意見,之後會作回覆。」我再在7月22日引用《公開資料守則》的應用指引2.6.11段﹕「 如資料已在公眾領域內,例如在公開法庭披露,便難以提出任何充分理據,拒絕因應要求提供資料。」要求部門回應。勞工處說仍在諮詢和研究中。 我在這裏促請勞工處盡快回覆,盡快公開港珠澳大橋,以至每年逾千宗被成功檢控的僱主名單,因為工人可以看這份黑名單搵工,建築界可以看這份黑名單找承建商。公眾監察比起幾千元幾萬元的職安罰款遠遠有力。當然公道說句,我相信勞工處不會,亦無任何動機包庇違規僱主,問題可能是需時釐清法例上的爭議,例如《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29條規定勞工處,須在具有合法權限的情况下,方可向另一人披露調查資料。我亦要補充勞工處的回應,發言人說他們會為家屬提供適切協助,例如按家人要求提供僱主名稱,在合法情况下通知家人調查和檢控情况,協助家人申請法援和其他經濟援助等。(處方說的主動協助和資訊透明,跟陳錦康的種種指控分歧,相信要根據具體個案討論。) 三、工傷之謎 謝家3年的死無對「證」,除了揭示漫長的調查和司法程序為家人帶來二次傷害,還反映一個全社會的困局,就是我們解答不到為何港珠澳大橋工業意外接二連三。9宗死亡事故大部分也未完成法律程序,所有調查報告也未公開,我們難以抽絲剝繭找出意外的共通點,例如是否趕工導致安全程序不足?例如出事的承建商(包括大判、外判)是否劣迹斑斑?現階段無從稽考。 我曾經以為只要等,等一切司法程序完結便真相大白,但今次採訪下才發現勞工處在檢控後也不肯披露僱主資料和調查報告,那工傷之謎怎樣解開?不解開又怎預防悲劇重生?我最記得2015年工業意外身亡的工人徐國輝的家屬。49歲搬運工人徐國輝,在港珠澳大橋地盤,被吊運中的風煤樽連金屬籠擊中,地盤沒即時報警,而是自行駕車送他到北大嶼山醫院。徐入院後再轉瑪嘉烈醫院,最終搶救不治。工會當時質疑,是否有人試圖隱瞞工傷,埋葬了徐國輝存活的最後機會。 知道死亡真相 還家屬公道 我在意外後訪問徐家,我仍記得走廊的白香燭,客廳中新買的神位包着紙,還有徐太的眼淚,她一直哭,旁邊3歲的兒子有點害怕地綣縮在她身上,但隔一會兒又蹦蹦跳,對我們閃着好奇的眼光。我希望知道徐國輝的死亡真相,我希望徐家得到公道。徐太今年說仍未有死亡證,未開死因庭,我口裏雖寄予慰問,但實在難以想像怎背負如此沉痛的疑問生活下去。 因封鎖資料 變相縱容工傷 人死了已無法挽回,但我們可以為死者討回公道,我們可以避免再傷害家屬,希望有關部門,包括警方、勞工處和司法機構等等,檢視和加快召開死因庭的程序。正如每年的死因裁判報告所述,死因研訊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公開聽證得知死亡真相,以提出建議防止類似死亡事故,並希望家人在研訊中,「親眼見到證人作供,親耳聽到證人的證詞,從而希望對於親人的死亡,能夠釋懷。」而勞工處應盡快公布被檢控的僱主資料及相關調查報告,因封鎖資料變相縱容工傷,令更多悲劇發生。 工傷殺人,但官僚折磨人。老土一句賣廣告,如果想知道港珠澳大橋工傷家屬的故事,想聽聽謝家的苦况,可以留意明天香港電台《鏗鏘集》「工傷之後」。(播映時間﹕2017年8月7日晚上6時無綫翡翠台及8時半港台電視31) 作者為香港電台電視部《鏗鏘集》「工傷之後」編導 註:港珠澳大橋的地盤死了10名工人,但勞工處和海事處經調查後認為當中9人死於工傷,其餘1人和工作無關。當天的報紙指死者放工釣魚失足墮海,但工會質疑工人是休班候命,應同屬工傷。另9死275傷為截至今年6月11日的數字。 文﹕鄭思思 圖﹕曾憲宗、鏗鏘集截圖 編輯﹕蔡曉彤
Source : M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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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於 2017年8月8日(星期二)出稿回應鏗鏘集--《工傷之後》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8/08/P20170808005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