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職安健條例被批評刑罰偏低,政府明言會加重刑罰。勞工處經檢討後提出數個修訂方向建議,包括將極高罪責或嚴重疏忽並導致嚴重後果個案的罰款金額,與被定罪公司的營業額掛鈎;及將極嚴重違法個案以「可公訴罪行」提出檢控,即可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庭等可判處較高刑罰的法庭審訊。.
社會福利署委任的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檢視了2008至2009年間的兒童死亡成因,發現部分個案乃因家長蓄意或大意令孩子死亡,其中13宗是父母向子女施襲令孩子致死,亦有4宗家居意外令孩子喪命,包括有家長在窗邊為嬰兒換片,詎料嬰兒墮樓身亡。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表示,「家居也未必是最安全的地方」,不少意外都是家長警覺不足所致,呼籲家長提高警惕。.
被石頭魚刺傷不可忽視,有酒樓廚師處理石頭魚時不慎被刺傷手指,10分鐘後已嚴重腫痛,雖已即時求醫,但用暖水浸傷口分解毒性及以血清治療也無效,16小時後手指節腫如乒乓球,更導致急性腕管綜合症,令手部神經線嚴重受壓破損,最終要開手掌救手神經。.
本港每日平均有8.6名兒童因家居意外被送進急症室後要留院治理,有關醫療支出每年達6750萬元,「三大家居陷阱」是窗簾繩纏頸、拉倒放滿東西的枱布及在家中跌倒。.